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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公办初中小学招生“零择校”

来源:学大教育     时间:2012-12-06 17:31:41


绍兴县《2012年初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出炉”。与往年相比,最大的变化就是明确规定了适龄儿童必须按规定施教区入学,严禁择校。这也意味着,从2012年新学期开始,绍兴县将正式实施“零择校”。

意见规定,2012年绍兴县全县小学的招生对象为在规定施教区范围内有常住户口,200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而2012年绍兴县全县初中的招生对象为在规定施教区范围内有常住户口的2012年小学毕业生。

据悉,与别的地方完全“一刀切”的情况不同,作为国际纺都和纺织大县,在“零择校”的政策背景下,绍兴县教育部门根据该县的实际情况,除了如把施教区内“住、户一致”的适龄儿童作为招生对象外,也规定了几种情况可以视为“非择校”:对“区内只有户”或“区内只有房”的入学对象和符合“新柯桥人”计划政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四街道内拥有合法住房并持有《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经该县组织、人事部门批准调动和引进的人才)的外县籍入学对象,在各校报名后,可以由城区教管办统筹安排在城区学校就读。

与此同时,因城市建设涉及住房拆迁的适龄儿童、少年家庭,根据绍兴县政府关于拆迁户学生的就学办法确定就读学校,接收地学校要妥善安排入学。在拆迁期间,按临时居住地就近入学,但必须向学校提供拆迁和临时居住的相关依据。在拆迁安置后,按正常入学对象所规定的施教区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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