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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2011年小升初招生报名时间

来源:学大教育     时间:2012-12-06 18:02:14


根据浙江省绍兴市教育局发布的《关于2011学年市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绍兴市区各初中招生报名时间统一定于7月17日(周日)。

绍兴市区七个街道(北海、府山、塔山、蕺山、稽山、城南、迪荡)范围内,有常住户口的小学毕业生千万不要错过时间。

按照规定,招生对象应在父母或监护人的陪同下,持本人及父母户口簿、家庭住房真实有效的房产证件(以上材料均需带原件)和市教育局统一制发的《初中新生入学通知书》,到指定的施教区初中学校报名,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取得初中学籍。

7月13日上午,浙江省绍兴市教育局发布《关于2011学年市区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绍兴市区各初中招生报名时间统一定于7月17日(周日)。绍兴市区七个街道(北海、府山、塔山、蕺山、稽山、城南、迪荡)范围内,有常住户口的小学毕业生千万不要错过时间。

绍兴市教育局老师提醒说,招生对象应在父母或监护人的陪同下,持本人及父母户口簿、家庭住房真实有效的房产证件(以上材料均需带原件)和市教育局统一制发的《初中新生入学通知书》,到指定的施教区初中学校报名,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取得初中学籍。

招生时,小学毕业生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三者必须一致且实际居住。凡小学毕业生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三者不一致的,则以家庭住房为准;若家庭住房有两处及以上的,则以现实际居住处为准。而父母在市区无自己家庭住房的蓝本户口、挂靠户口的小学毕业生,在保证其在市区初中就读的前提下,原则上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到相对较近而学额较少的学校就读(不作为择校生)。

需要提醒的是,2011届小学毕业生父母或监护人的施教区家庭住房变更有效时间为2011年2月底,3月1日起变更的将由市教育局作统一安排。凡户口新迁入市区或在外地借读的本市区户口的小学毕业生,要求回原籍市区就读初中的,须由父母或监护人持学生本人和父母户口簿及有关家庭住房真实有效的房产证件等到市教育局普教处办理初中入学登记手续。

教育局老师表示,凡户口不在越城区的小学毕业生,若要求在市区初中借读的,由家长或监护人凭户籍、学籍证明等材料,直接向学校提出借读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备案。市区各初中一律按确定的施教区招生,反对学生择校,对做了工作仍坚持要择校的,须经初中双方学校同意,并规定在初中就读期间不得在市区内转学。而根据绍兴市教育局有关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办法改革的规定,在2011年初中招生时,凡非本校施教区学生一律不享受2014年重点高中“推荐生”招生的分配指标,并于报到注册时与就读学校签订择校(借读)协议书。

据了解,为切实落实小学毕业生免试并按施教区“就近入学”的升学原则,绍兴市教育局将加强对各初中学校施教区生源的预测和招生规划,增强施教区入学资格核实工作的可操作性,2012年市区初中招生时,凡小学毕业生的户口与父母(法定监护人)的家庭住房一致并实际居住,则以家庭住址按施教区优先确认入学资格;如不一致或不实际居住,或父母在市区无自己家庭住房的挂靠户口的小学毕业生,则按实际居住地统配入学。统配的原则是如实际居住地所在学校学额较少,则统配到该校入学;如实际居住地学校学额较多,则统配到相对较近而学额较少的学校入学。以上凡优先确认入学和统配入学的学生均为本校施教区学生,并享有三年后省一级重点普高的“推荐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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